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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船营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20   来源:船营区纪委监委

王春野同志在中共船营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6日)

 

我代表中共船营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及区委部署要求,回顾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任务。区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区纪委全会情况汇报。刚才,区委书记吕庆龙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部署要求,区纪委监委和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

做实政治监督。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举措,围绕清查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及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下发监察建议1份,建章立制3项。

压实“两个责任”。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了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全年集中约谈了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书记、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各乡镇、区扶贫办主要领导开展扶贫领域专题约谈,对相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严把廉洁“关口”。对乡(局)级领导干部全部填报廉政档案,备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18份,对新调整的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新提拔的区管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审查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11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01人次。

(二)站稳人民立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效明显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关于开展2019年度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有关精神持续发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通过召开推进会、组织专题约谈、督促问题整改等措施,有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工作专班,持续深挖彻查“保护伞”,复审复核2起涉黑案件、2起涉恶案件“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信息报送、线索摸排等工作制度,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反馈及“回头看”等问题整改。

强化群众关切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按照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部署,采取每周调度、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等方式,监督检查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严肃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明确12个牵头单位、27个责任单位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立案调查,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三)强化履行第一职责,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制定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人防工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区直部门行业职能等重点领域12个专项监督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监督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精准推进,保证了专项监督落地见效。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处理100余人次。

(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持续发力

驰而不息加强作风监督。紧紧盯住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日节点,采取下发文件、明察暗访、联合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先后开展了8轮专项监督检查。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5个方面24项问题,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相结合,严肃整治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应景造势、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五)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完成十三届区委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巡察,采取常规+专项+“回头看”相结合方式,常规巡察机关街道及社区党组织和部分区直部门,对区人防办开展专项巡察,对全区乡镇和各个村党组织、部分区直部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对两个乡镇及所辖村(居)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十三届区委换届以来的6轮巡察,已巡察党组织146个,完成全覆盖任务86%。加大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调度督促力度,积极配合完成市提级巡察、省委巡视整改督察我区相关工作。推进巡察队伍建设,配齐巡察办、巡察组人员,建立专业巡察人才库。

(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严格执行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依照《规则》《规定》要求,修订完善区纪委监委机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规程和制度流程,实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各环节规范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监委及执法、司法部门相关制度文件,建立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制约机制。依法行使监察权,贯彻落实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开展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与纪(工)委合署办公,实现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我区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全力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完成纪检监察组组长的选任和部分工作人员的配备,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实现对区直部门监督全覆盖。

(七)坚持标本兼治原则,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一体推进

惩治腐败坚决有力。全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00余件。注重运用政策和策略,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立足教育、挽救,开展“同志式”“帮助式”审查,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关怀和管理使用的办法(试行)》要求,对受处分或受处理党员干部开展跟踪回访教育。严把违纪违法案件质量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召开2次全区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区级、乡(局)级领导干部和科股级干部赴省廉政教育基地和吉林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发放《忏悔录》等警示教育读本300余册。召开“家和祖国巾帼颂”最美家庭宣讲报告会,促进廉洁家风教育。

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部门认真查找问题症结,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安全制度,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和谈话场所安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保证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八)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区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意见》,组织开展“不忘初心起征程、牢记使命立新功”“党员过政治生日”等主题党日6次,开展党员讲微党课及专题讲座50余次。提升干部业务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业务讲堂、研讨交流、上级调训、知识测试等形式,围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及监督执纪规则、监督执法规定等内容,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1期,开展业务知识大讲堂20余期。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委机关内部管理等规章制度,以整治工作态度、效率、责任、实效等作风问题为重点,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能腐的制度还不够完善、不想腐的自觉仍需强化;“四风”问题积弊顽症尚未根除,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开展政治监督、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方法不多,加强日常监督措施还不到位;运用“四种形态”还不够精准;干部队伍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定稳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地见效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重要批示精神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举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为,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推动深入践行“两个维护”。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纪执法追责问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向市纪委监委和区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

(二)全力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保持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形成警示震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一案一整治”要求,巩固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切实达到治“根”的效果。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性、倾向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督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市纪委监委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具体措施,促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开展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政策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专项整治,净化融资环境。

(三)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促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重点完善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深入落实“三个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贯彻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工作规程,完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程以及履职监督考核等制度。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同向发力,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贯通融合、协调协同。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做到纪法双施双守。

(四)夯实监督的基础性地位,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加强政治生态情况调研,定期开展政治生态综合分析工作。深入联系单位和部门开展监督,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完善检举举报受理、办理、处置、大数据应用的协同操作机制,强化信访举报分析研判,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提高监督实效。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党的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施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制定精准问责有效措施,增强问责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规范实施容错纠错,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促进干部廉洁用权、干事创业。

(五)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佳绩”重要批示要求,围绕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发现问题、纠正整改、执纪问责、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坚持从守初心、担使命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及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聚焦“四风”问题新动向、分析新特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用好监督举报平台,借助“大数据”信息技术平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全力纠治“四风”问题。强化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加强分类通报和定期通报,增加曝光频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进一步好转。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总体要求及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要求,以“六围绕一加强”为基础,以“三个聚焦”为重点,高质量推进十三届区委巡察全覆盖,做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健全情况报告、日常监督、整改公开等制度,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监督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立行立改相结合,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强化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确保巡察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七)构建“三不”一体推进体制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强化监督监管、执纪办案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资源、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意见要求,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及时向发案单位和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用好用活典型案例资源,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保证案件质量。加强办案安全,开展日常安全教育,高标准完成谈话场所建设。

(八)提高善于斗争专业化能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党的建设这个根本,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深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党内生活载体,建立党建问题清单,丰富学习形式,落实党内关爱措施,加强对干部的激励关怀帮扶工作,体现组织温暖。加强干部学习教育,推动全员培训常态长效。采用集中学习、分类培训、挂职锻炼、以案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强化日常学习,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班及开展日常轮训工作。强化干部管理、培养,完善优化配置、培养选拔、教育监督、激励关爱、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加大内部轮岗力度,畅通机关、派驻、巡察干部交流渠道,促进良性循环,增强队伍内生动力。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加强对工作流程的细化、再造、管理,着力规范人员借调、办案安全管理,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评估,促进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针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特点规律和不同岗位风险点开展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治“灯下黑”问题,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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