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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江城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0   来源:船营区纪委监委

各乡(镇)街纪(工)委、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

按照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关于《第六届“江城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区纪委监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第六届“江城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为载体,拓展廉政教育新平台,引领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二、作品主题

作品以“清风江城﹒廉洁相伴”为主题,用书法、绘画、微视频、文学剧本作品等形式传递廉洁理念,弘扬廉洁文化,培育清正廉洁良好政治生态。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

四、作品要求

1.微视频作品。分为微电影、微纪录片、微动画、公益广告等微视频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深远、构思新颖、内容生动、故事完整、制作精良。作品格式为MP4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需填加字幕(字幕格式不限)。微动画、公益广告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2分钟,微电影、微纪录片类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2.书法作品。分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作品内容体现廉政勤政、敬业奉献、自强不息等品德涵养和价值追求,书法作品一般不超过六尺,横竖、字体不限,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篆刻作品尺寸不限,需附释文。

3.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粉(水彩)画、版画、农民画、漫画等,国画作品不超过六尺,其它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1325px×1900px)。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发人深省。所有绘画作品需附作品文字简介并扫描成电子版提交。

4.文学剧本作品。包括话剧、小品等原创剧本,以宣传廉洁文化,弘扬优良作风,讴歌勤廉楷模,以及反映奢侈浪费歪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警示教育案例等内容为主题,原则上剧本演出时间为8-15分钟。

五、征集范围

面向全区各乡(镇)街纪(工)委、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征集优秀原创作品。

六、版权声明

1.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未曾公开发表,且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严禁抄袭、模仿他人作品。

2.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对参选作品无偿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3.作品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评资格并追回奖励,所涉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七、奖励办法

1.本次活动设立优秀作品奖、入围作品奖、优秀组织奖各若干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2. 微视频作品同时择优推荐参加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廉洁吉林﹒清风同行”微视频征集活动,省纪委办公厅将对获奖作品和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3.征集作品择优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媒体,省、市新闻媒体等推荐宣传,在省、市纪委监委新媒体展播。

八、报送方式

将投稿作品和报名表(包含标题、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一并报送。书法、绘画及文学剧本作品发至邮箱:286024695@qq.com。微视频作品发至邮箱:songge788@163.com。文件名统一为:“作品名称+报送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宋昕泽 0432-64831523

 

船营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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