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 吉林市船营区纪委监委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分享:

船营区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及工作纪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8-07   来源:船营区纪委监委

       近日,船营区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及工作纪律问题:

       

       船营区大绥河镇太平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2016年4月,船营区大绥河镇太平岭村成立太平岭村兴旺养殖专业合作社,并于2017年末建成养殖场,同年11月,该合作社与兰某签订“租赁养殖场协议书”。在该协议未实际履行、养殖场手续欠缺的情况下,大绥河镇太平岭村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弄虚造假,应付检查,先后三次让兰某购进肉牛进行养殖,在未产生营利收益的情况下,于2018年2月通过向兰某借款的方式,发放2017年、2018年度贫困户产业分红共计92162元。吴静对此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3年4月,吴静为能够在大绥河镇太平岭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当选村委会主任,于选举前宴请本村部分村民,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其于2015年10月入党后,未向组织说明上述贿选事实,系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2014年10月,大绥河镇太平岭村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非法占用该村五社耕地1810.58平方米建设村部、卫生室;2015年7月,非法占用该村五社耕地2731.87平方米建设健身广场。吴静对此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吴静身为中共党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2020年7月23日,吴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责任编辑:吉林市船营区纪委监委网站 访问量:
上一个:船营区纪委公开曝光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下一个:船营区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