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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

发布时间:2019-03-13   来源:江城日报
      去年,我市针对农村财务管理实际,实施三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使全市的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营造了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抓制度,促财务管理制度化。去年初,我市制定下发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文件,全面加强和规范村级经济组织活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对村级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管理进行规范,合理界定应列入村级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对村级债权债务实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审签和公开制度;在保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和民主自愿的前提下,实行村级财务核算乡镇代理制度,规定村级支出应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章,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
      抓监督,促财务监督常态化。我市要求各地在村里设置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及时将村级财务状况实行季度公开,做到收支内容明细公开、逐笔公开。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对村级财务开支、项目建设、资产资源处置等重大事项,实施全程监督,坚持做到每季度或每月定期审核财务收支。村监委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或不定期对村级账目进行审核,检查是否符合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切实维护农村集体权益和农民权益。
      抓服务,促服务水平再提升。去年,我市对全市各乡镇“三资”代理会计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开展财经法规、财务管理、会计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了镇、村两级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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