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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出台具体措施 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规范化制度化

发布时间:2022-11-08   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委

 为深化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近日,吉林市纪委监委印发《吉林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

《具体措施》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分层次分领域开展警示教育、推进清廉家风建设、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在监督办案中深化纪法教育、深化以案促教、加强关心关爱教育等方面作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

 围绕分层次分领域开展警示教育,《具体措施》明确提出紧紧抓住干部提拔、调整、退休等关键节点,开展“三书一函一谈”,即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发放纪律作风建设告知书、交流党员领导干部发放作风建设提示书、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发放作风建设建议书,对优秀年轻干部发放作风建设警示函,对新提拔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在深化纪法教育方面,《具体措施》明确,在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调研、专项监督检查、参加联系单位民主生活会等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存在违纪问题的,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作出检讨。注重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轻微违纪违法问题,作为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置,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防止轻微违纪违法问题演变为严重违纪违法等大问题。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考核评价通报机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作用,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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