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吉林省纪委 吉林省监察委员会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66号),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吉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表彰25个先进集体、50名先进工作者和100名嘉奖对象,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吉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提倡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便于处置和反馈情况。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吉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新发路827号
邮 编:130051
公示电话:0431-88902558
吉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