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更好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带头执行地方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近期省、市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用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通知》强调,要紧盯疫情形势发展,紧扣各级党委(党组)具体工作安排,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主动、有力有序地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切实担起疫情防控工作政治责任,压紧压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坚决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在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过程中要及时主动与相关地区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敢抓敢管,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落细。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导向,在正确履职践责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号召,把疫情防控作为志愿服务的“主战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为人民服务的“试金石”,时刻做好思想准备、工作准备、组织准备,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下,积极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要时刻注意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形象,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