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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船营区委第八轮巡察完成进驻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船营发布

截至4月16日,十三届船营区委第八轮巡察4个巡察组完成对12个区直部门(单位)和区人民法院的进驻工作,区委第八轮巡察全面展开。

经区委批准,十三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对区委办公室、政法委、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信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等12个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区人民法院开展交叉巡察。

近日,被巡察部门(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各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区委书记吕庆龙在听取区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各区委巡察组组长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三方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据悉,4个区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部门(单位)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方面的问题。区委交叉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6日,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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